Tuesday, June 29, 2010

計劃永遠趕不及變化

呼~不知不覺,距離6月1日發生車禍快一個月了,這也表示,我tumpang同事的車上班也有一段時間了。這個月,每次回家都要麻煩別人載送,終于,媽媽還是催我買新車了。
預算RM45000以下,可以買到什麽車呢?經過昨天的survey,我選了兩款,一款是Naza Peugeout Bestari,另一款是Proton Saga。Naza Peugeout Bestari的價格大概Rm45000,Proton Saga則是RM41000左右。如果比較兩者,Bestari的馬力是1.4,Saga的馬力是1.3,我只需要給多RM4000就可以買到馬力1.4的車了。所以,我現在的首選是Bestari。而且,Bestari的内部設計不錯,尤其是Gear,可以選擇auto,也可以選擇用manual。再説,兩者比較起來,Saga在街上比較普遍可以看到,Bestari則比較少見。以我的性格,還是比較不喜歡跟別人不一樣。呵呵~

一開始,媽媽是希望我買Saga的,因爲這款車預算最低,算是值得買的一輛車。原本我是打算再忍耐多一陣子,看看是不是有出產其他款式的新車,但按照現在的情況看來,我是必須趕緊買車給自己了。
以前,我有個計劃,希望自己可以買一輛Rm80000左右的車子,但,這個計劃隨著事件的發生而有所轉變了。而我的目標,也從原本的Rm80000,跌至RM50000,發生車禍后,也不得不把目標降低到Rm45000以下。
只能嘆說,計劃永遠趕不及變化……
除了發生車禍,前陣子自己剛買沒多久的手機也不小心被自己丟進洗衣機和衣服一起洗澡了,儘管買了新電池給手機,但手機還是毛病一堆。除了wifi不能使用,就連電池也很快沒電。連家人都看不下去,想說送一架新手機給我當生日禮物。
唉,真的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現在的我,真的很缺錢啊!

Monday, June 28, 2010

人真的不可貌相

6月1日發生車禍,把車交給一個算是半認識的車廠處理,結果,三個星期過去了,對方什麽都沒做,反而還要倒貼那間車厰RM800人工費>.<
事關那個我一直以爲可以相信的call man,結果原來卻是個滿口謊言的傢伙。還以爲他的supervisor最惡劣了,沒想到他才是最會裝的那一個。
我要在這裡公佈那間黑心車厰,它的名字是M-P2 Auto Works Sdn Bhd,車廠位于吉隆坡puchong,以後如果有人大吉利事發生車禍,千萬不要把車交給這間車厰。
一開始,那個call man看到警車來到車禍現場,就趕緊要我簽一張單據,説是證明我同意把車交給他們的車廠拖走,當時,他要我趕快在上面簽名,說是避免警察kacao,我也順從的在單據上簽了名。結果,那個call man在之後跟我說,他的其他同事給了警察RM200咖啡錢,据他説法,原本警察一口咬定要RM500的,經過他的同事“一番唇舌”之後,“只給了”警察RM200。他跟我說了這些之後,我沒有特別回答什麽,對方也沒有再説什麽,之後就決定了第二天一早去交通警局報案。
第二天早上,到了交通警局后,那個call man安排了他的supervisor來帶我見sarjan。据他說,call man是不被允許進入的,除非自己發生車禍。見sarjan之前,他們告訴我,對方可能會要求我給咖啡錢。就這樣,見到sarjan,他只是按慣例讓我重新敍述案發過程,之後就叫我大概畫一張sketch,天生沒有畫畫細胞的我當然畫得對方似懂非懂。不過我想,對他們來説,我畫得怎樣根本不是重點。在見sarjan的那段期間,那個supervisor有出去了一下,不久,sarjan就告訴我可以出去了。出去之後,我還好奇sarjan怎麽沒向我討咖啡錢,之後,我就看到那個supervisor進去了,當時,我心裏就在想,他一定是進去給咖啡錢。
果然不出我所料,對方出來之後,就帶我們到附近的嘛嘛檔,而且一開口就跟我說:“剛才那個sarjan跟我要了RM150,加上昨天給警察的RM200,你一共要給我RM350。” 可想而知,我當然是直接反駁對方,不過,我還知道我的車在他們那裏,所以我很有禮貌的跟他們說道理。“你們昨天才跟我要RM200,今天又跟我要RM150,而且都是在沒有預先通知我的情況下給了警察錢,之後才跟我要回錢,你們認爲這樣做是對的嗎?”一番爭論之後,那個supervisor很高傲的跟我說,“ok,今天的RM150我可以幫你cover掉,但是昨天的RM200你一定要給。”哇哩咧,看他那副一邊翻白眼講話的樣子,真的很討厭,還要那麽囂張,媽的真的頂不順他,我都沒試過那麽忍氣吞聲。不過,我還是忍了下來,跟他講道理,跟他聲明我不是不願意合作,只是他們必須有理由説服我。最後,他也承認是他們自己人的問題,沒有預先問過我,但是他還是堅持要我付那RM200,他還耍大牌的叫那個call man無論如何都要跟我討回Rm200。就這樣,什麽也沒談成,只是說那RM200再看看怎麽處理。
報案之後,交了保險claim form給對方,我因爲忙工作,就很少再跟對方聯絡了。之後,對方跟我的姐姐(車主)取得聯絡,我姐姐跟他們說,只要他們給到收據,我們就會付錢。不久,對方真的分別傳真收據給我們倆了,不過,那只是一張supermarket都可以買到的收據,上面只是寫著“Running fee for xxx car RM200”,連個信頭都沒有,他當我們是傻子嗎?不用讀法律都知道,這麽一張收據根本不具法律作用。之後,對方打電話給我姐姐,我姐姐也告訴他們,我們不接受那張收據。就這樣,他們就沒有再聯絡我們了。
就在上星期,我才打電話跟那個call man了解進展,問他把表格交給保險公司了嗎,他說已經交了,只是保險公司那裏一直沒有派人前來看車。之後,他還答應我會幫我催保險公司趕緊去看車。但是沒想到,才過了兩天,我就聽到姐姐說,他們根本沒有把表格交給保險公司,這麽一來,保險公司怎麽會去看車呢?到最後才發現,原來那個我一直相信的、有正義感的call man竟然是滿口謊言的可惡傢伙。害我還以爲姐姐怎麽那麽衝動,沒先問過我就叫人去把車拖回來了,原來,對方根本沒有告訴我姐姐,要把車拖回去可以,但是要付RM800人工費。終于,還是拆穿了壞人的真面目,人真的不可貌相。

上文接:那一夜,我車禍了

Wednesday, June 23, 2010

打工仔的煩惱

情緒有點低潮,呼~來這裡發洩發洩。
沒什麽,只是剛好發生了幾件事。其實,這些都是小事,只不過是自己過於執著。
今天,趕在下午三點完成了一篇翻譯,然後就去吃飯了。吃飯回來,再幫忙翻譯另一篇,不過,這篇有好幾個地方翻譯錯了。只是對自己感到失望,希望自己能像其他同事那樣,寫出來的東西不用修改就能刊登。我告訴自己,學歷不夠別人高,就必須付出比別人多一分的努力。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我知道的。
另外,想到身邊有個朋友把我的事情洩露出去,真想揪出那個人。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我,要怎麽分辨一個人的内心是否隱藏著另外一面不爲人知的臉孔呢?明明知道有人在騙自己,卻不知道對方是誰,那種感覺真的很不好。
談回今天在公司發生的事。今天,公司每個人都好忙,做完翻譯,我就看新聞,一邊做校對,因爲這也是我工作的一部分。有時,真的覺得很矛盾。發現一些句子有問題,但因爲不確定,我就問上司,但是,他們都忙著看稿,今天還換來一句“不要煩我,去改去改”,唉……
其實,我沒有要說什麽,只是因爲那句話,覺得有點傷而已。我能明白你們,知道你們有很多稿要看,只是,有些問題如果我不問,擅自去修改,改錯了,怎麽辦?而如果,有些問題我不問,也沒有修改,你們發現有錯誤,那不就是我的問題了嗎?我知道你們忙,所以每次我都會事先問:“ei,有沒有空?幫我看看這句是不是有問題。”我常會說,“你們先忙,忙完了有時間再幫我看”,其實我沒有要你們馬上給我答復,只是,我也要做我的工作,或許,你們也應該站在我的立場想想?縂有種感覺,問又不是,不問又不是。畢竟,我只不過是公司裏的小職員,我很清楚自己的身份,我並沒有要求什麽,只是希望有時你們能明白我的矛盾。有時,我很怕你們嫌我煩,所以不敢問太多。
在公司,有一個我很敬重的人,她是我的上司,是的,她是一個女生,在我眼中,她真的很厲害,因爲她除了要打理編采部的工作,還要管理營業部。她,也是那個給了我很多機會發揮自己的人,我很敬佩她,每次也很希望自己能做多點,做快一點,就希望能幫忙減輕她的工作,儘管我能幫到就只是那麽一點。而她,也教了我很多,在她的管理之下,我學到了很多。也或許是這樣,我對自己的要求也比較高了。不希望讓她失望,也希望自己能做到像他們那樣,不需要太多的時間就能寫出一篇好文章。
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像他們一樣,我一定要努力!

Sunday, June 20, 2010

丟了的幸福

丟了的幸福,還可以撿回來嗎?
分手后,不知道在多少個夜里哭泣,擦干眼淚,一直到累了睡着……
工作的確是不錯的麻醉葯。最近工作比較累,晚上躺在床上不用多久就馬上睡着了。平時,只要身邊沒有人陪著,而自己又閑著的話,自然的就想很多。還記得前陣子,我好聰明,只要下班回到家忙完東西閑著了,我就讓自己盡量早睡,因爲那樣,我就不會想那麽多了。
這些日子,身邊的確有人陪著我,我也盼著有人可以解救我,但我卻始終等不到偶像劇裏頭的男主角……
當初,是自己把幸福給丟了,我知道怨不得別人,是我自己讓事情演變成現在這個樣子的。所以,儘管心在淌血,我會告訴自己,既然當初做了那樣的決定,就得為自己的決定負責。心痛,又如何?時間不能倒流,一切已成了事實,我必須承受,這是自己的報應。
光陰似箭,半年成了一年,在這期間,我快樂嗎?不,我不快樂。你快樂嗎?不,你說你不快樂。我們怎麽了?曾經在一起生活了近三年的我們,改變了好多。我們身邊,都多了其他選擇,也因爲這樣,這一切已經不再只是兩人之間的事了。
你說,你玩不起,其實,我也玩不起,我後悔自己成了這場遊戲的玩家,只是,遊戲來到了這一關,似乎已經沒有退出的餘地了。我不知道遊戲的結果會是如何,但我知道,參與這場遊戲的玩家,都受傷了。
愛情這遊戲,要不是幸福,就是傷透了人。

Saturday, June 12, 2010

那一夜,我車禍了

6月1日那天,或許是下過雨的關係,下班回家的路上特別堵車,原本十分鈡的車程,卻耗了一個小時才回到家。
那天晚上,説好了要去他家吃飯。所以,回到家換了衣服就趕緊出門了,還帶了一包蝦餅和一盒龜苓膏去給他和家人。
像往常那樣開車,以爲就快要到他家了,沒想到,半途車禍了,車子也翻了一圈,説是拍戲我自己也難以置信。整個過程,是這樣的……
那天,我從吉隆坡Old Klang Road的方向,路經Kuchai Lama那裏的天橋,就在下斜坡的時候,車子來不及閃躲,撞上了當天傍晚因下過雨而崩塌下來的石堆,前面的兩個車輪胎爆了,車子失控,差點撞上了左邊橋底來著的車子,最後所幸我成功閃避那輛車子,但是,最後我還是無法控制車子,車子開始向右方的草地直沖,撞斷了草地上的兩棵小樹,之後就是連續的轟隆聲,車子馬上翻了一圈又向左倒地……
突然,整個環境靜了下來。發現自己沒事,趕緊找出口想逃出車外求救,幸好那邊平時都很熱鬧,馬上就有一群人過來幫我把車推回原位,接著我就開門下車了。
一開始,我不斷的在找著手機和錢包,後來人群中有人把錢包和一堆散亂的紙幣遞回給我,而手機則一直找不到。先是看到那一包蝦餅沒事,我就一直手拿著,有人打我的手機號碼幫我找電話,但是電話通了卻還是沒消息。後來我才發現,手機挂著的海豚就挂在那包蝦餅的紙袋,原來我一直都把手機拿在手上,還以爲有人趁亂偷走了。之后,我看到我原本带着的那盒龟苓膏,散落在后车座=.="
後來不久,他和家人趕來現場了。安排好一切之後,他帶我去診所做一個普通體檢,我死都不肯讓醫生打針,幸好那個醫生也沒強制性要幫我打針,不然,我真的會沖出診所。原本我都不打算看醫生的,要不是爲了方便第二天一早的報案,我可不會去做體檢。那一刻,覺得自己真的很像鬧彆扭的小孩。
折騰了幾個小時,終于回到他的家吃晚飯了,可憐了他陪我一起挨餓。
車禍后有人問我怕不怕,我說不怕,因爲那天車子並沒有馬上翻車,一開始是失控,到之後真的翻車,其實我已有了心理準備。說真的,我也很意外自己竟然可以那麽鎮定,或許是因爲發現自己翻車后還活著,感到慶幸而忘了害怕吧。其實我比較怕的是,自己會有後遺症,車子翻了一圈,我竟然只是普通小擦傷和腿部有點淤血,聽到醫生說,如果在那之後有頭暈、嘔吐或呼吸困難的情況就表示情況不好,我真的很怕自己之後會發作而死去。
無論如何,我到現在還是很難相信自己那一夜真的車禍了。我竟然成了車禍中的主角……

下文接:人真的不可貌相

Friday, June 4, 2010

《下一站,幸福》

上星期天(5月30日),在家裏追看astro雙星頻道每週末連播五集的臺灣偶像劇《下一站,幸福》。主要演員有安以軒、吳建豪和小小彬。
其實,我是從二十多集開始追看的,前面和後面的還沒看完,因爲是無意中在astro看到,被劇情吸引,就坐在電視前追看了。劇裏的部分情節,感覺有點似曾相似,只是有點差別。
在劇裏,飾演慕橙的安以軒和飾演任光曦的吳建豪,生下了飾演小樂的小小彬,彼此相愛的他們,卻因爲不得已的理由,慕橙帶著小樂離開了任光曦。在這之后,慕橙獨自撫養患病且需要大筆醫療費的小樂。六年后,恢復記憶的任光曦發現了慕橙的所在位置,而當時,慕橙身邊有了一個一直守護著她和小樂的花拓也,而當上了律師的任光曦身邊也有著一個很愛他的以茜。也爲此,原本即將和以茜一起步入禮堂的任光曦決定取消婚禮,開始對慕橙展開報復……
小小彬在劇裏的角色很討好,又懂事又可愛。很喜歡這部劇的片頭曲的開始,小樂對著揚聲器,高喊“米修米修……”,表達他對劇裏爸爸的思念。接著,就開始進入片頭曲的音樂——丁噹演唱的《我愛他》。

那年,有個人這麽為我……

上週四(5月27日)晚上,吃著KFC的時候,看到一群年輕人推開門走了進來,其中一個女生手上捧著蛋糕,有幾個人就手持相機尾隨著,他們走向坐著兩個男生的桌子前,唱起三語生日歌。壽星公想當然的覺得驚喜,就這樣,整家餐廳頓時好不熱鬧。
這讓我想起21嵗生日那年,也有個人這麽為我安排驚喜。當時,以爲就只是我和他兩個人簡單的吃餐飯慶祝生日。我只是隨便的穿著短褲和T-Shirt,就這樣去了“歡喜地”。那裏環境氣氛不錯,還有噴水池呢!到了停車場,先是看到一輛車子,車主感覺好像是他的好朋友Tinz,但是因爲不確定,沒想那麽多就進去找座位了。咦,還真的看到了Tinz跟他的女朋友坐在那裏。他們竟然還繼續裝作碰巧遇到=.=”
好吧,就放過他們啦。坐下來點了餐點,就開始聊天了。沒想到過了不久,學院的幾乎全班同學竟然出現在我面前,真的太令我驚喜了,我真的沒想到他會安排同學跟我一起慶祝。看到他們個個都有打扮,而自己卻只是隨便的一件短褲和T-Shirt,羞死人了@_@
不管怎樣,那年的生日,我真的很開心、很驚喜,謝謝。
吃完KFC,打包了一大盒薯泥,就出發到我最喜歡的地方——putrajaya。先是在那座橋停下,那晚的夜景,和之前不一樣的是,湖的對面一片朦朧,仿佛眼前的建築物都浮在水面上那樣,感覺好舒服、好放鬆。但是,才停留不久,警察叔叔就來趕人了。
接著,就轉而到PICC那裏的路邊停下。過了一陣子,看到前面的左車道有一輛車子反方向的朝我們這個方向駛來,而右車道則有一輛警車。一開始,我還以爲那輛車子和警察玩遊戲,後來,看到那輛車子轉向右邊了,而警車也追向前,接著警察攔下了那輛車。討論了一下,我跟朋友突然想到假假經過那裏去探個究竟,發現那輛車坐著一男一女的華人,我們到了那裏不久,只看到警察開了罰單給對方就離開了,相信車主是不熟悉那裏的路,走錯方向了吧。爲了了解車主爲什麽會走反方向車道,我們再次走過車主行駛的道路,發現那裏的路的確是蠻容易走錯的,不熟悉那裏的人,會走錯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下一站,我們就轉而停留在勞工部前的小空地上坐坐。好久沒有在putrajaya停留那麽久了,那天真的很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