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29/9)那天,看到老板進了錢去銀行,很高興的拿著同事的薪水和七張稿費、雜費的支票去bank in,沒想到自己忽略了一點,搞出了大問題。
同事的支票日期是寫著27/9,順利的過賬了,問題是,另外七張稿費、雜費的支票日期是寫著1/10,意思是,支票還沒到期我就拿去bank in了。回到公司發現這個問題時,銀行已經關門了。同事建議我第二天早上打電話到銀行cancel那七張支票,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方法,至少不會給支票上的擁有人帶來麻煩。
第二天早上來到公司,我就馬上打電話到公司所屬的EON bank,準備cancel那七張支票,但是銀行員工建議我打電話到支票擁有人的銀行,要那邊的員工幫忙,抽出支票,等到10月1日直接幫我bank in。於是,我就上網找出那些支票擁有人的銀行電話,一家銀行一家銀行打去問,第一次是打去hong leong bank,銀行員工說銀行會等那張支票到期自動匯款,再三跟對方確定不會過不到賬後,就跟對方道謝放心的掛了電話。心想,如果每個銀行都這麽說那就真的太好了。沒想到,接下來打去的CIMB bank和Maybank,說的話都一樣。他們說,支票一定會彈回來,因為支票還沒到期我就bank in了,不過,他們說銀行會把支票寄回去給支票擁有人的住址,只要支票擁有人收到支票後再拿去bank in就可以了。心想,至少支票還可以用,而且也已經沒有其他更好的方法了。
通知了那些支票擁有人後,以為問題解決了。沒想到,其中一位作者(馬來文版的作者),他說他人在吉隆坡,但是銀行會把支票寄到他檳城的家,這讓他很不方便,他希望我能cancel那張支票。我跟馬來文版主編說了這個情況,他說他會聯絡那個作者,再看怎樣。但是,之後發現他臉色不大好,他是個怕麻煩的人,可想而知,他在不高興。由於當時我在忙著做一個電話訪問,掛了電話後,我才一邊打稿,一邊msn馬來文版主編,跟他道歉,說給他麻煩了。他一開始說“下次不要這樣了”,其實我知道自己搞了大問題,在事發後也盡量想辦法補救了,當然直接回他說不會有下次了。但是之後他跟我在msn聊了很多,也明顯聊到很有火藥味。
他告訴我,出到去社會,老板通常只會要員工帶答案回來,而不會要員工把問題丟回給自己。這點,我知道,也明白,也很明顯知道他在告訴我,我沒把問題解決好。於是,我跟他解釋說,我知道自己這次的忽略搞出了問題,但我有盡力補救了,只是他沒看到。他說“做東西抱著要別人看到的心態是不正確的,我半夜三點上稿,難道我也要跟老板說?”,我就跟他解釋,我沒有那個意思,只是他誤會我沒有解決問題,我才跟他說我有盡量補救,只是他沒看到。接著,他就說“看,你多defensive”。他說這句話,真的讓我生氣了,他根本不明白我是在解釋。他是在告訴我不用什麽都報告嗎?有時真的覺得,小職員就是這樣,做好自己的工作就好,就算上司之後突然問你做麽當初沒跟他說一聲,你也總不能回他說“當初是你自己說不用什麽都報告的”,上司要你做什麽,你除了點頭,還能說什麽嗎?之後他還說“你每次做錯時,我跟中文版主編有用很重的語氣罵你嗎?”我直接回他“還好,只是臉色有點不大好而已。”他就說“我們平時那麽忙,已經盡量在控制自己了”之類的話。其實,我很想說,不是只有做編務的才有資格忙,我這個掛名在編務部門的營業部小職員,雖然平時做的都是你們眼裏瑣碎的東西,但那些也很耗時,也需要用頭腦思考的。在你們看來,或許那些只是芝麻綠豆小事一樁,但我是很認真在做的。之後我還跟他解釋,說我知道這次是自己做錯了,心裏也不好受,他卻認為我在找借口,也提醒我不再是剛踏出社會的人了,再過不久都可以算是“資深”了。之後我還把自己一直以來沒有直接說的話講了出來,說公司明顯不註重小職員,沒辦法,小職員只能做好工作之類的這些話。現在他給我的感覺,原來不只是怕麻煩而已,也根本不聽別人說的。在facebook寫的“有理講不通,再講也沒用”,就是對他說的。
那天,忙完了所有東西,我去facebook delete了他,在msn也block了他。雖然是真的很生氣,不過在公司還是會禮貌跟他說話,當作自己忘了msn那回事,他對我的態度也沒什麽。發生了這件事之後,我把這件事跟好朋友說,也檢討自己是否真的有問題。我覺得,其實問題原本是解決了的,只是,他好像把問題搞更大了。Maxine說,我們兩個都有問題,不過不管怎樣,在公司,是真的不能得罪上司的。這句話,我贊同,因為自己之前試過,也因為這樣,自己在公司的確有些不順利。無可否認,這件事再次對我造成很大的打擊,不喜歡那種感覺,同事之間,好像表面和平,暗地裏卻好像隱藏著很多閑言閑語。我想,自己給同事的感覺應該是一個很糟糕的員工吧!呵呵。
真的很想知道,我給人的感覺是個很不簡單的人嗎?我自問自己只是很單純想靠自己的勞力,盡快在年輕的時候換取很多金錢,然後做自己想做的事。我並不計較同事在工作上叫我做東西,我只是跟公司提過起薪而已,不代表我是個很計較的人,我也不是在事後跟公司清算我做過的東西,只是跟公司爭取自己應該得到的,這樣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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